填报军事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必须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全省统一面试、军检等,结论合格的考生。个别院校对考生有政治面貌要求,请查阅院校招生章程或详询院校。
填报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志愿有关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安或政法院校的招生条件(如视力要求等);报考公安院校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还须经有关单位和院校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等,结论合格。
填报航海院校(专业)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航海院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如视力要求等)须符合航海类院校(专业)招生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有关要求
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经审核、公示无异议。
填报乡村教师计划志愿有关要求
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志愿;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乡村教师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的其他志愿,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医学定向计划志愿有关要求
户籍在有医学定向计划县(市、区)的应届毕业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医学定向计划志愿;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医学定向计划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的其他志愿,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其他院校对考生报考的特殊要求(如个别院校有政治面貌、应往届要求等),详见院校招生章程。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2.考生本次填报征求志愿时,只能在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医学定向计划、其他院校等7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7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
3.前期未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志愿。
4.其他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23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认真研读相关院校招生章程,防止因不符合院校提出的要求被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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